发挥家政行业优势优化居家养老服务
Time:2018-04-08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为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一般采取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方式进行。搞好居家养老既是破解我国养老供需矛盾的重要法宝,又是世界各国养老服务发展的主流趋势。在商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下,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充分利用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我国家政服务业还要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为破解我国人口老龄化难题、加快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搞好居家养老服务意义重大
居家养老是破解我国养老供需矛盾的重要法宝。按照联合国标准,当一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该国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200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国家统计局公报显示,2014年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12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5.5%,其中65岁以上人口1.38亿,占比为10.1%。中国老龄委办公室的数据显示,未来20年将是我国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占比为16.7%;到2025年上述人口将突破3亿,2033年前后将到4亿,2015~2033年间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面对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国养老供给明显不足。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拥有各类养老机构3.7万多家,床位509.8万张,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2.5%,每千名老人仅拥有养老床位25.2张,养老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构建“9073”养老服务模式的引导方针,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的协助下通过家庭照料进行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进行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养老。显而易见,居家养老居于首要地位,是我国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面对巨大的供需缺口,大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当前乃至未来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的重要法宝。
居家养老为世界各国养老服务发展的主流趋势。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产业经历了由养老服务机构为主逐步向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转变过程。20世纪60年代,法国、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瑞典、荷兰等发达国家主要推动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或由福利机构照顾的场所、收容院等,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7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人口老龄化对上述发达国家的冲击增大,导致他们用于老年人的财政支出负担加重,再加上经济危机的影响,这些国家开始推动养老服务从机构照顾服务为主转移到居家养老服务为主上来。目前,美国、荷兰和日本居家养老比例分别为95%、91.14%和96.19%。很明显,居家养老已成为当前世界各国养老服务发展的主流趋势。
家政服务行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家政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根据商务部流通服务业典型企业统计数据测算,2014年我国家政服务业企业60多万家,从业人员2034万人,年营业额2304亿元,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中发挥重要作用。
2009年以来,商务部利用中央内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在16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建设了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培育了300多家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支持了400多家中小企业发展,培训了100多万家政服务人员,形成了比较健全、规范的家政服务体系,为扩大城乡居民便利、安全的家政服务消费提供了有力保障,也在客观上为家政行业企业介入居家养老打下坚实基础。2012年以来,商务部逐步以“贯标准”“树典型”“学先进”“践诚信”为主题,大力推动包括家政和养老在内的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的优质服务活动,力求提高行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商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下,全国各地家政服务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拓创新,通过延伸和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式,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延伸和丰富服务内容,向居家老人提供日常生活及个性化服务。扩展服务内容,由家政服务向家政和养老服务积极拓展,向居家老人提供护理、理疗及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日常生活及个性化服务;充分利用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和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向居家老人开展预约服务、定制服务、订单服务、电话咨询服务及上门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分层次、有重点地满足养老人群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二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主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举行了“亮标准、亮服务、亮承诺”的活动,开展了“比技能、比素质、比贡献”的竞赛,并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提升了家政和养老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水平,增强了他们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荣誉感。通过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有的家政和养老企业的从业人员重视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形成独门绝技,获得技术能手等光荣称号;有的从业人员关注社会现实和社会责任,尤其注重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为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
进一步发挥家政行业优势优化居家养老服务
2013年以来,鉴于我国养老服务业供求矛盾日益加深的实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商务部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起,在吉林、山东、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甘肃、内蒙古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平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随后,商务部制定了《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4]899号),进一步明确提出:商务部门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中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在健全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集中养老的发展,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新途径、新模式。
今后,我国家政服务行业要以养老服务市场化试点和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发挥家政行业优势,搞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一)加强宣传,营造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
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事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并得到社区居民的充分认可。政府要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相关政策信息;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引导居民认识了解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建立相关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性。通过以上措施,为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营造良好的氛围,扫清认识障碍和误区。
(二)加快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鼓励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日常生活、医疗保健、精神生活、法律咨询等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支持有实力且运作规范的家政服务企业承担居家养老服务任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保障日常生活服务。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购物、家政、家庭理财等服务,包括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二是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应急救助、体育健身等服务,包括上门提供老年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三)加快推动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发展
依托已建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等现有信息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面调查老年人基本现状和养老服务需求,规范收集养老服务行业基础数据;按照“分类建档、分层服务”的原则,为每位老年人建立个人服务需求档案;提供养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有条件的地方,要为高龄老人、低收入失能老人免费配置电子呼叫设备;完善紧急呼叫监控服务设施,提高服务的便捷化和可及性;支持养老机构建立采集老年人信息、服务缴费、日常管理的信息系统;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的融合。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一对多的优势,合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场所,采取作价入股或者租赁收费方式,将市场化养老服务内容融入社区服务中心,在现有公益性社区服务中心增加市场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二是加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集中养老服务的融合。发挥三者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互利合作,逐步实现三者在服务对象、服务信息、服务人员、服务标准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共享。
(五)建设专业化高水平家政服务队伍
引导和整合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育资源,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鼓励毕业生从事家政及养老服务工作,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研究制定全国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大纲,选定培训教材,完善培训流程,加强培训管理,培养合格的养老服务人员。要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和扩大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将其纳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给予补贴。
(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建议对家政企业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各地对家政企业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有关收费;适当减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家政物业等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作者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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